酒駕=違法,醉駕=犯罪。酒駕十分危險,危害非常巨大,然而總有些人抱著僥幸心理,一而再、再而三去觸碰法律的紅線。8月3日晚,宜都市公安局在開展夜查酒醉駕整治行動時,查獲一起醉駕“老熟人”。該名駕駛人屢教不改,這已經(jīng)是第四次被查!
宜都融媒訊(通訊員 吳晗)8月3日晚,宜都市公安局在姚家店鎮(zhèn)過路灘村委會門前路段設卡開展酒醉駕整治行動。期間,民警在對一輛白色小車進行檢查時,發(fā)現(xiàn)該車駕駛員胥某存在飲酒嫌疑,遂使用呼吸式酒精測試儀對其進行檢測,結果顯示胥某體內(nèi)的酒精含量為111mg/100mL,隨后民警將胥某帶至宜都市人民醫(yī)院抽血送檢。經(jīng)宜昌仁和司法鑒定所鑒定,胥某血液中檢出乙醇,含量為111.37mg/mL,已達到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。
當民警對胥某身份信息進行核查時,發(fā)現(xiàn)他分別于2021年5月、2022年9月、2023年2月、2023年8月前后四次因涉嫌酒駕、醉駕被查處,而且已經(jīng)被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這次竟然是第四次飲酒后駕車!
為維護法律的嚴肅性,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(huán)境,8月9日,胥某被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,并于當日送宜都市拘留所執(zhí)行。此外,胥某還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立案,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在多次被處罰并被吊銷駕駛證的情況下又一次醉駕,等待胥某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。民警也提醒廣大駕駛員:一次酒駕被查,終身記錄在案,希望廣大駕駛員為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(chǎn)安全負責,不要抱任何僥幸心理,牢記“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”,更要入腦入心,不要當做一句口頭禪。
(責編:李華 向姝 審核:黨艷秋)